当前位置:首页 > 其它信息>浙江阳光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及办公用品采购(重新招标)预公示
其它信息
浙江省
公告内容
项目招标(预审)文件公示表为确保《招标(预审)文件》的规范合理,保证项目招投标的顺利开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号)的要求,现将项目招标(预审)文件(详见附件)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招标项目名称 | |||
招标人 | 联系方式 | ****-8注册后查看6 | |
招标代理 | 联系方式 | ****-8注册后查看0 |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
反馈方式 | 书面意见(签字、盖章)和邮箱 | ||
意见接收机构 | |||
联系人 | 郑先生 | 联系邮箱 | 4注册后查看**@qq.com |
相关说明 1、如有反馈意见,潜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相关法律依据。未提供法律依据的,可能不予采纳。 2、反馈单位须提供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因无法联系到反馈单位导致反馈意见未被采纳的,责任由反馈单位自负。 |
招标人(招标代理)(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