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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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实集团现有部分住宅对外公开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投标时间安排:****年7月**日下午四点前报名、竞标单位提交报名表并缴纳保证金,竞标时间另行通知。
二、招租房屋位置、面积、竞标起始价、竞标保证金如下:
标的序号 | 房屋地址 | 面积(m2) | 起始年租金 (元/年) | 保证金 (元) | 房屋状态 |
1 | 永康苑**幢7单元***室 | **.** | 1注册后查看0.** | ****.** | 空置 |
2 | 望江新园三园1幢***室 | **.** | 2注册后查看0.** | ****.** | 空置 |
3 | 望江新园三园1幢***室 | **.** | 2注册后查看0.** | ****.** | 在租 |
以上租赁房屋质量、位置、建筑面积及水、电容量均以现场展示为准。
三、租赁年限:出租期限为3年,无装修期,以实际交付日为起租日。年租金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3%,租赁期满后重新公开竞价招租。
四、租金支付方式:租金先付后用,半年一付。
五、房屋业态的要求:住宅用房,不得转租。
六、招租方式:自由竞价,价高者得。标的3原承租人享有本次公开招租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租赁权。
七、承租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和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经营范围内含房产中介的)。
- 特别说明:
1、承租户如自行装修,合同到期不作补偿。
2、若承租人为原承租人外的其他人的,承租人须无条件同意等待招租标的的腾退,直至交付止。如果因出租人无法顺利收回招租标的原因导致延迟招租标的交付的,不视为出租人违约。租赁期以实际交付租赁房屋之日起算租赁期限,自动后延为租赁期,在此期间承租人如有损失,全部自行承担(非原承租人适用)。
九、保证金打款帐号:
帐户名称:杭实物产发展(杭州)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庆春路支行
十、咨询及联系方式:张女士8注册后查看5 朱女士8注册后查看4
十一、报名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号蓝天商务中心八楼***室
十二、公告日期:****年7月**日至****年7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