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丽水市中心血站****年度机采血小板耗材采购项目(MCS+***E、Trima8注册后查看0双份、费森尤斯AMICUS)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丽水市中心血站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名单 | 赵婧(第1、2、3标项采购人代表),黄岚,赵志钢 | ||
总中标金额 | ¥***.6注册后查看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培珍 | ||
项目联系电话 | ****-2注册后查看6 | ||
采购单位 | 丽水市中心血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丽水市中心血站寿尔福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2注册后查看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卓正招标咨询(丽水)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丽水市和平路**号艾莱依工业园 2号楼7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2注册后查看6 |
一、项目编号:卓正丽单****-****号
二、项目名称:丽水市中心血站****年度机采血小板耗材采购项目(MCS+***E、Trima8注册后查看0双份、费森尤斯AMICUS)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婧(第1、2、3标项采购人代表),黄岚,赵志钢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由各标项成交人分别支付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按标准的**.9%收取,以成交(中标)价为取费基数,采用差额累计法计算,单项收费不足 **** 元的按 **** 元收取。
成交人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以下 1.5% 1.5%
***-*** 1.1% 0.8%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注册后查看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代理服务费明细:标项1:****.**元;标项2:****.**元;标项3:****.**元。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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