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一、采购人名称:丽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二、采购项目名称:食堂常用食材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浙建航招2注册后查看1号
四、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中介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七、定标/成交日期:****年**月**日
八、中标/成交结果:
标项1:
中标结算比例为:**%。
标项2:
中标结算比例为:**%。
标项3:
中标结算比例为:**%。
标项4:
中标人:龙泉市金蝉湖绿色蔬菜专业合作社
中标结算比例为:**%。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陈卫媛、王美媛、刘益媛、周淼森、伍超(采购人代表)
十、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
十一、其它事项:
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朱建丽 联系电话:****-2注册后查看3
质疑联系人:李红 联系电话:****-2注册后查看3
地址:丽水市万丰北路**号金贸国际大厦**楼****室
2、采购人名称: 丽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项目联系人:伍超 联系电话:****-2注册后查看2
质疑联系人:叶辰珏 联系电话:****-2注册后查看0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西站路**号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丽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政工纪检室
联系人:汤林龙 监督投诉电话:****-2注册后查看2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西站路**号
采购人:丽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日期:****年**月**日
附件信息:
标项2-中标人公告内容.docx(**.2 KB)
标项1企业类型声明函.pdf(***.1 KB)
标项3企业类型声明函.pdf(***.3 KB)
标项2企业类型声明函.pdf(***.7 KB)
标项3-中标人公告内容.docx(**.3 KB)
标项1-中标人公告内容.docx(**.1 KB)
标项4企业类型声明函.pdf(0.1 KB)
标项4中标人公告内容(金蝉湖).docx(**.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