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省道鄞州区东钱湖新建工程施工Ⅲ标段项目经理部
荷载调节装置直接采购项目
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XM****YZCB-ZJJGYFGS-****)
公示结束时间:****年**月**日
一、评审及成交候选人情况
按照《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实施办法》(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文件浙交投〔****〕***号)要求,依据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省道鄞州区东钱湖段新建工程施工Ⅲ标段项目经理部荷载调节装置直接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评审小组于****年**月**日**时**分对1家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了评审,现一致推荐候选供应商情况如下:
推荐候选供应商 | 报价金额(万元) | 排序 |
华曙数字技术(浙江)有限公司 | ***.**** | 1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候选供应商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由被授权委托人签署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直接邀请供应商的原因说明:
1、华曙数字技术(浙江)有限公司成立于****年,主要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服务、金属结构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等,本项目因隧施工需要,拟采购“荷载调节装置”一批,
2、根据图纸设计要求,需采用的荷载调节装置具备无焊接点并可进行双层伸缩功能的要求,该类产品属于专利产品,专利持有单位为“宁波朗达科技有限公司”,为满足项目施工需求,拟通过“直接采购”的形式向该单位采购项目施工所需的荷载调节装置。
3、因现阶段“宁波朗达科技有限公司”业务数量巨大,且施工地点较为分散,无法保障后续安装人员调配需求,故授权“华曙数字技术(浙江)有限公司”作为“宁波朗达科技有限公司”授权的唯一采购、安装供应商,以满足项目正常施工需求。
4、依据关于印发《浙江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实施办法》(浙交投〔****〕***号)文件中第三十九条第(二)项:“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而只能向唯一特定供应商采购的”条例可进行采购方式变更,经项目部综合考虑,为保障施工进度,项目部拟通过“直接采购”的形式进行采购,
四、其它内容
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将依法确定候选供应商为最终采购供应商。
五、监督部门
地址:浙江省杭州巿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钱坞路***号浙江交工总部基地3号楼9楼
电话:****-8注册后查看0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省道鄞州区东钱湖段新建工程施工Ⅲ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俞塘村浙江交工项目部
联 系 人:桂金红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采购项目联系人:桂金红
采购单位: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省道鄞州区东钱湖段新建工程施工Ⅲ标段项目经理部
****年**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