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一、采购人名称: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名称: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年杭州市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质量控制项目
三、项目编号:****-2注册后查看3
四、采购组织类型:限额以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采购公告日期:****年6月**日
七、定标日期:****年7月1日
八、成交结果:
标项 | 标项名称 | 成交金额 (人民币/元)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1 | ****年杭州市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质量控制项目 | ***,***.**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号6层 |
九、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杭州市河湖水质问题协查技术服务项目 | 杭州市河湖水质问题协查技术服务项目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十、磋商小组成员名单:丁兴、马关龙、李珊珊
十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参照原计价格【****】****号文关于服务类的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十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 其他事项: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钱环路***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珊珊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8注册后查看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号同方财富大厦**层
传 真:****-8注册后查看0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慧、赵佳璐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8注册后查看7、8注册后查看5
质疑联系人: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 ****-8注册后查看0
3.同级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称: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采购监督小组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钱环路***号
联系人:应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8注册后查看7
附件信息: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pdf(**.6 KB)
附件2:报价明细表.pdf(***.3 KB)
附件3、供应商未中标情况说明.doc(**.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