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变更>集团招标采购管理中心2025-2026年度衡器设备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澄清回复/修改
公告变更
浙江省
公告内容
集团招标采购管理中心****-****年度衡器设备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项目第3号澄清函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2项规定,招标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对集团招标采购管理中心****-****年度衡器设备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XM****GZBB-ORGCODE-****)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鉴此,发布本项目第3号澄清函,该澄清函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函为准。本澄清函将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浙江交投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供投标人下载。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问题1:针对 S1 包第 7 项,称重平台(双台面平板秤),是否可以用秤台面积满足 *********(****)mm 的轴组秤响应?
回复1:可以。
问题2:问题:S2包中序号** 电子平台秤仅体现一个型号SCS-3t,量程3t,还需明确具体的尺寸是多少,如常用的尺寸:1.2x1.2m、1.5x1.5m等。
回复2:2m乘以2m。
问题3:S2包①无人值守系统是单向还是双向,是否需要包含一卡通功能。
②电子吊秤是指行车秤还是吊钩秤?
③第六项电子汽车衡-4.5×**M-***t中第十二条智能称重系统一机双用是指什么?一套系统管理两台汽车衡?
回复3:①:单向,不包含一卡通。
②:以吊钩秤为标准招标。
③:一机双用指的是一套系统管理两台汽车衡。
问题4:汽车衡是否含预埋件?
回复4:包含预埋件。
问题5:招标框架协议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S2包采购清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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