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变更>柯桥区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答疑澄清公告(第二次)
公告变更
浙江省
公告内容
柯桥区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答疑澄清公告(第二次)
各投标人在研究了柯桥区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的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后,各投标人于****年8月8日**:**时前提交了投标提问书,现招标人对各投标人的提问和招标文件作如下说明,请投标人在投标时予以充分的了解和考虑:
一、针对投标提问书的澄清修改:
无。
二、其他澄清修改
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页项目实施团队评分标准中对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其他人员的职称证书要求作如下澄清:职称证书由地方人社局颁发的予以认可,若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号),企业经人社部门备案后可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自主评审工作。企业评审结果与国家职业资格评定同等待遇。
三、注意事项: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文件将在指定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未关注相关网站而造成的一切风险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年8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