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变更>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中心医院GEPET/CT设备保修服务废标公告
公告变更
浙江省
公告内容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温州市中心医院GE PET/CT设备保修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温州市中心医院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开标时间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财,孙翔,汪飞君 | ||
项目联系电话 | ****-8注册后查看0,****-8注册后查看3 | ||
采购单位 | 温州市中心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市中心医院百里东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8注册后查看5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杭州市凤起路***号同方财富大厦**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8注册后查看0,****-8注册后查看3 |
八、废标理由:
标项1:标项1投标供应商数量不符合要求,系统自动废标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王一龙,缪雪燕(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邓泽静,徐雪松,陈珞洛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