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长兴县中医院、长兴县虹星桥镇卫生院、长兴县洪桥镇卫生院、长兴县吕山乡卫生院、长兴县李家巷镇卫生院、长兴县夹浦镇卫生院、长兴县泗安镇卫生院、长兴县画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各卫生服务站(以下简称长兴县中医院医共体集团)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就中药饮片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组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ZBCCX-**-***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 | 中标人的数量 | 折扣率最高限价 |
1 | ****年-****年长兴县中医院医共体集团中药饮片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服务期内,招标人可按照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评价以及反馈结果等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中标人。如考核结果不达标或政策出现变动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 五家 | 供货商报价不得高于浙江省中药饮片产业协会最新发布的杭州市中药饮片建议零售价的**%。如果浙江省中药饮片产业协会发布的杭州市中药饮片建议零售价发生调整,结算价格可由双方按实际情况共同协商。该价格包括药品原料、生产、运输、利润、税金、配送和伴随服务等一切费用。 |
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药品经营企业或药品生产企业(具备中药饮片(含净制饮片)生产能力),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控股或持股单位;或者生产企业为投标人控股或持股单位;或者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为同一母公司下的子公司均认可)
2、投标人具有为本项目及时配送中药饮片(含代煎代送、委托加工服务)的服务保障能力。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8:**时至**:**时,下午**:**时至**:**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址: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明珠路****号明珠商务大厦***);
3、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
(2)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与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现金***元,售后不退。各供应商应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缴纳至以下支付宝账户:(1)支付宝账号:***注册后查看****(2)备注:项目名称和获取单位。【如需纸质招标文件,可自行前去长兴县明珠路****号明珠商务大厦***办公室领取。】
5、接收方式:潜在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在线报名,将上述(1)-(4)项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注册后查看**@qq.com,报名受理回执与汇款信息将在收到报名邮件后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报名资料于当日**点后收到的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收到,逾期不予受理。(上述资料仅作为获取招标文件时登记使用,不对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作出评判)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各投标单位邮箱,如出现同一家投标单位重复获取的,以提交资料的时间领先者为准。
六、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整(北京时间)
七、投标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4楼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整(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4楼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前将投标文件与样品密封送交到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4楼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实行投标文件“即交即走”。不组织场内集中开标,取消所有现场审核及投标人确认环节。开标当天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现场纸质登记的人员联系方式为准)电话应当保持畅通,若有询标,将以语音电话的方式进行。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 ** 分钟内无法联系的(或拨打三次未能接通的),视作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做出的决定投标人不能提起质疑。
3、本项目采购文件内对开标现场原件核验不作要求,采购人有权在评标结束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供应商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zjcx.gov.cn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长兴县中医院
联系人:汪主任 联系电话:****-6注册后查看2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长吕路**号
联系人:陈小夏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环站东路**号云峰大厦1幢***
附件信息:
采购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doc(0.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