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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浙江省

公告内容

浙江万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公安局液质联用仪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年**月**日 **:**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金华市公安局液质联用仪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金华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年**月**日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年**月**日 **:**
开标地点金华市双龙南街***号财富大厦4楼
预算金额¥***.0注册后查看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
采购单位金华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八一北街****号金华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8注册后查看7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万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人民西路***号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注册后查看****

项目概况

金华市公安局液质联用仪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ZB****-JHCG***

项目名称:金华市公安局液质联用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3注册后查看0

最高限价(元):3注册后查看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金华市公安局液质联用仪采购项目

数量:1(套)

预算金额(元):3注册后查看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液质联用仪,主要用于血液、尿液、毛发等生物样本中的毒物鉴定以及毒物的代谢物鉴定等,其具有液相色谱仪的高分离效率和质谱仪的高灵敏度,可为学科研究及日常案件的检测提供准确的定性定量分析结果,是毒物检测及研究中重要的仪器设备之一,为案件定性提供技术支撑。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相关章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每天上午**:**至**:** ,下午**:**至**:**(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年**月**日 **:**

开标地点(网址):金华市双龙南街***号财富大厦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8号)已分别于****年1月**日、****年2月1日和****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详见采购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公安局

地 址:八一北街****号金华市公安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袁锡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8注册后查看7

质疑联系人:舒科

质疑联系方式:***注册后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万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人民西路***号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注册后查看****

质疑联系人:代夫强

质疑联系方式:***注册后查看****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号财政局***办公室

传真:

联系人: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8注册后查看5


3注册后查看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注册后查看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天谷CA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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